![圖片說明:航警局刑大副大隊長莊英壽說明案情。(記者徐煜勝翻攝)](https://www.tcpttw.com/wp-content/uploads/2022/10/BF5CEE7F-26D7-4BED-A22F-E37EAADFBEE3.jpeg)
【警政時報 戴昱弘/新北報導】
航空警察局刑警大隊於昨(14)日接獲台灣銀行通報有人行使偽造美金,調查後發現越南經商之男子,自越南當地銀行臨櫃提領美金,返國於桃園機場兌換台幣時,遭銀行行員發現兌換之美金中有3張百元面額偽鈔。
航警局提醒,依據偽造、變造外國幣券處理辦法規定:經辦銀行發現持兌之偽變造外國幣券價值美金200元以上者(約新台幣6千餘元),應報請警察機關偵辦。
行使偽造、變造之通用貨幣等,將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十15萬元以下罰金
另收受後方知為偽造、變造之通用貨幣而仍行使,將處1萬5千元以下罰金。
民眾慎選兌換外幣場所,以免換兌時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