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政時報 朱珈瑩/台北報導】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於111年6月27日16時40分接獲110報案蘭州街上銀樓金飾遭搶,經勤務指揮中心通知線上警力攔截圍捕,然犯嫌卻在案件發報1分鐘後走進寧夏路派出所自首並交出搶奪所得價值新臺幣約2萬8000元之4條真鼓鎖童金手鍊。

經警方調查,康姓犯嫌(54歲)為衛浴設備公司老闆,因經營不慎,積欠地下錢莊及貨款約新臺幣4百餘萬元,本日因周轉不靈無法繳納款項,因禁不起欠債壓力,鋌而走險行搶銀樓,直接至寧夏路派出所自首,藉以向債主表白自己沒有償債能力。本分局在被害店家指認無誤後,將康嫌以搶奪罪準現行犯逮捕,並發還贓物予被害人保管;全案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