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朱珈瑩/台北報導】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寧夏路派出所及延平派出所於111年6月14日接獲線報,有嫌犯疑似販賣毒品,故2派出所聯合組成專案小組積極查緝,於交易完成時,表明警察身分後,依現行犯逮捕。
經本分局專案小組努力,與販賣「飲料」(毒咖啡代稱)賣家約於臺北市市區交易,2名男子依約赴會時手提一大袋黑色袋子,當場查扣摻有第三級毒品卡西酮類果汁、咖啡包共1002包(其中有香港經典電影-唐伯虎點秋香橋段,「含笑半步顛」及「一日喪命散」與蝙蝠俠電腦反派-小丑人臉包裝),經查證身分後,犯嫌金男(26歲)及戴男(26歲)均帶返所依規定製作筆錄,全案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分局長高鎮文肯定偵辦本案人員之辛勞,鼓勵各所建立合作偵辦案件機制,持續增強多單位共同辦案之默契及培養新進同仁之專業。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範「製造、運輸、販賣毒品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毒品分級程度處罰,最嚴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暑假將近,呼籲年輕男女勿因新奇包裝而收受、食用、或購買來路不明粉末,警察機關將繼續嚴打販毒,不法分子亦切勿認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