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劉芸圻/臺北報導】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員警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於舊莊街一段與研究院路二段口攔查ㄧ輛懸掛註銷車牌行自小客車,而當員警更進一步查證發現,該名李姓駕駛不但使用註銷車牌行駛,其車牌登記資料與該車身顏色、廠牌顯然不符,明顯是懸掛他車號牌行駛。
據悉,該名李姓駕駛因自己車輛逾檢而致車牌遭註銷,為規避警察盤查,竟異想天開地借用朋友的車牌來懸掛。正當駕駛信心滿滿自認萬無一失之際,卻萬萬沒想到所掛車牌竟也同樣遭到註銷,最後該名李姓駕駛難逃警方明察秋毫,非但遭警方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並現場查扣車輛,而連借用車牌的友人也因此多吃上一張罰單南港分局呼籲,車牌遭註銷應依監理程序重新驗車申請,切勿便宜行事懸掛他人車牌。違規懸掛他車車牌,除會吃上罰單,車輛亦會遭查扣,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