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政時報 江雁武/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五隊於去年底接獲竊電案情資,隨即與台電公司成立專案小組,針對臺中市北屯區崇德路一帶的企業用電大戶進行調查,發現該地區用電異常,且疑似有人私自開啟台電公司電表箱。專案小組經深入分析,鎖定林姓嫌犯,掌握其活動範圍,並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林芳瑜檢察官指揮偵辦。
警方調查發現,林嫌具備電業專業背景,曾涉多起竊電案,仍不知悔改,竊電足跡遍及新北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臺中市及彰化縣等六縣市。為規避查緝,林嫌不僅以化名「黑夜」行事,甚至在車輛上懸掛假車牌。警方持搜索票突襲檢查,當場查扣偽造車牌兩面、愷他命兩小包、大量電阻材料、仿製「同字鉛封」壓接鉗及其他相關工具,訊後由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警方與台電公司人員兵分多路,稽查數十處竊電據點,發現林嫌的客戶群多為高用電工廠、公司及電腦機房。尤其部分經營網路資料中心的電腦機房因24小時運作,每月竊電金額即高達百萬元。經台電公司計算,本案各地累計短收電費高達1,783萬元。
檢察官強調,竊電行為嚴重損害國家電力資源,甚至影響全體納稅人權益,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儆效尤。尤其在AI技術興起、工業用電需求不斷攀升之際,林嫌竟無視國內能源政策,助長不法竊電行為,惡性重大。
警方提醒,台電公司的電表及電表箱須由專業人員開啟、維修,不法業者為施作竊電工法,常破壞台電鎖頭,進而干擾電度表計量,導致台電短收電費,嚴重影響公共利益。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呼籲,應從設備端改善用電效率,切勿以身試法,竊電行為除需依《電業法》追償電費外,還涉及竊盜、詐欺等刑事責任,警方將持續強力查緝,確保用電公平與社會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