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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酒後騎腳踏車遭攔查|驚呼「不知道違法」 酒測值高達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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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不只是開車!酒後騎電動輔助車,恐觸公共危險罪。(圖/記者澄石翻攝)

【警政時報 江雁武/台中報導】

期臺中市酒駕肇事案例引發社會關注,市府與警方高度重視,全面加強取締酒駕行為。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自3月1日至27日間,已執行11場大規模取締酒駕路檢勤務,並擴大巡邏編排,強化各時段執法,以提高台中市民對酒駕取締的警覺性。截至3月27日,單月取締酒駕案件已達80件,展現警方落實「酒駕零容忍」的決心。

其中,一起特殊的案例發生於日前凌晨4時許。中市警一分局大誠派出所警員林冠賢巡邏至中區中華路段時,發現一名林姓女子(90年次)酒後騎乘腳踏自行車,遂上前攔查。當員警告知「酒後騎乘腳踏車也屬違規」時,林女驚訝表示「不知道酒後騎腳踏車違法」,經酒測後,其酒測值高達0.52mg/L,遠超法定標準。

儘管林女當時幸運未發生事故,仍被員警依法開罰,並當場禁止其繼續騎乘。面對警方告誡,林女頻頻道歉,承諾未來絕不再犯。

中市警一分局交通組進一步說明,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2項規定,若酒後騎乘腳踏自行車且酒測值超過0.15mg/L,將被處以新臺幣1,200元至2,4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騎乘。此外,若是酒後騎乘具電池驅動的電動輔助自行車,且酒測值超過0.25mg/L,則可能觸犯《刑法》第185-3條公共危險罪,面臨刑事責任。

根據統計2024年迄今,中市警一分局轄區內因酒駕肇事致傷人數為15人,較2023年同期的17人減少2人,降幅達11.8%。雖數據有所下降,但警方強調,每一起酒駕事故都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憾事,因此持續強化執法力度,針對酒駕高風險路段加強路檢與巡邏勤務,並透過數據分析掌握酒駕違規熱點,精準打擊違規行為。

此外,警方亦針對飲酒場所如酒店、KTV、餐廳等,進行溯源管理,要求業者善盡社會責任,提醒顧客酒後勿駕駛。警方呼籲市民朋友,切勿心存僥倖,若有飲酒聚會,應提前安排安全的返家方式,如搭乘大眾運輸、計程車,或使用代駕服務,共同維護安全的交通環境。

警方重申,「酒駕零容忍」是貫徹執法的原則,未來將持續透過執法、宣導與科技監控,全面防制酒駕,確保台中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警政時報】提醒您:飲酒後請勿開(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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