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政時報 崔兆慧/桃園報導】
桃園市中壢區仁德里里長吳導君,自民國103年當選里長,屆屆連任,至今已逾10年。不過有里民向本報投訴,吳導君時常化身「吳導遊」和旅行社配合,舉辦國內一日遊或二日遊,但里民有事情要找她卻「找不到人」。里民也質疑,吳導君是否因多次出遊而疏忽里務?
里民遭持刀追擊、路燈壞 聯繫里長不在「忙帶團」?
一位里民表示,有女子長期在里內騷擾居民,不僅曾大聲咆哮,也會無故辱罵他人,附近住戶通通不勝其擾。去年11月,這名女子甚至持40公分刀械,試圖朝人攻擊,嚇壞里民。
而過去該女子出現失控行為時,吳導君曾和里民說「有發現就立刻打給我」,但這次發生持刀攻擊事件,當事里民找上吳導君後,卻只得到「建議報警」的回應。里民就痛批:「您無法處理就不要說出事就打給你。」、「上次發生事情的時候您說她有狀況,就要我第一時間打給您,打了您也是叫我們報警。」事後里民甚至還發現,吳導君疑似剛好帶團出遊,才沒有即刻處理。
就在今年2月,也有一名獨居女性,半夜2點多遭小偷進屋行竊,不僅整個錢包被偷走,裡頭現金也不翼而飛。遭竊女子十分驚恐,當下向里長反應,認為是巷弄內沒有路燈、照明不足,才變成竊賊下手目標。但吳導君也只是請她報警,還說「每條路都一樣,前面沒有路燈」。據了解,一般類似案件當地里長因多與警方熟識,多半會陪同被害人報警或一同去派出所,但該女性卻表示,吳導君處理態度消極。

是因為忙著帶團,才沒空處理里務嗎?打開「仁德里鄉村互動區」LINE群組,立刻看到吳導君貼出「旅行團行程」。寫下「4月18日星期五 東眼山及原住民表演」、「每人900元&晚餐」,同時要求里民在群組內「接龍報名」。

而這已經是114年度,第四次的出遊行程。根據里行事曆,2月9日先去鹿港,14日再去宜蘭,21日又去北港,每次每人酌收800至1100元,理由都是「新春祈福」。4月的東眼山行程,則是以「志工旅遊」為名,但實則全是帶里民出去玩。

從接龍報名名單上可以發現,不少人都是出團的固定班底。但有曾經跟團的里民表示,如果吳導君發現有人上次去了、這次沒去,就會被疑似「情緒勒索」說「這次為什麼沒參加?」。甚至因為群組內,大家都能看見名單,吳導君還會質問「誰誰誰去了,你為什麼不去?」。有里民擔心遭鄰里非議,只好再次掏錢參加。
且為了衝人數,吳導君會要里民廣邀親朋好友,甚至連鄰長都似乎變成線頭,要求每個鄰長要帶四個人報名。藉由這種類似直銷集團的手法,出團幾乎都有二十到三十個人以上參加,一次出去就是一台遊覽車,種種本末倒置之行為引發里民議論紛紛。
其他里僅一年兩遊 吳導君「半年玩六次」還被爆「人頭志工」
吳導君遭里民質疑出遊頻率過高、疏忽里務,因此本報實際詢問仁德里周遭其他里里長,得到回應「我們里只有一年一次志工旅遊,還有一次進香,不會另外辦自費團。」
其他里最多一年就是兩次旅遊,且較少有過夜行程。因為桃園市政府發給里長,每名環保志工1,600元的「環境教育觀摩費」,通常會被用作犒賞一年辛勞的志工旅遊。不過吳導君卻三天兩頭帶里民出門,也未限制僅有志工才能參加活動,不免讓里民質疑,這1,600元會用在哪裡?

除了每年1,600元,每次里環保清潔日,政府也補助一人100元早餐費,這也衍生出疑似「人頭志工」問題。有里民目擊,有婦人坐著輪椅,穿志工背心,在一旁「陪其他人掃地,手上也沒有任何打掃工具」,被里民質疑是來充當人頭志工。甚至還曾出現有人幫其他人「代簽志工點名簿」,是否涉及不法?同樣令人懷疑。

幾乎每個月都固定出團,也引發是否旅行社賺飽飽的質疑。據了解,依照行程不同,每次向里民收取1,000至4,000元不等的團費,和市場上其他旅行團並無相差多少。也就是說,跟吳導君出團並沒有比較便宜,里長和旅行社之間的關係、支出開銷,同樣從未和跟團里民說明,財務透明度也疑雲重重。
吳導君似乎也知道,頻繁出遊容易引起爭議,因此在選舉年時,這些旅行通通消失,而在非選舉年時,出遊頻率大為增加。

律師也點出其中可能觸法部分,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賄選罪之三項構成要件,其中「期約賄賂」是與有投票權之人約定,讓里民能明白其意,且不需要實際上已動搖或影響投票意向。根據投訴里民表示,每次出遊結束前,吳導君都會向里民預告下次出團時間,和里民約定「下次見」,有遊走法律邊緣之嫌。
用已離職總幹事印章核銷經費挨告 里長喊:我罹癌不知道
吳導君擔任里長期間,爭議也不只頻繁出遊。一名曾擔任仁德里環保志工總幹事的吳先生,在111年3月離開里長團隊,當時留下專門用於核銷清潔日早餐費的印章沒有帶走,沒想到卻疑似被盜用。
原本環保志工的印章,都統一收在清潔隊上,後來又交由里長管理,但111年度吳導君罹癌,並在7月間住院治療,將包括核銷早餐費在內的里務,交給其他鄰長及里幹事處理。但里長團隊竟然在吳先生已經離開環保志工的情況下,疑似擅自使用吳先生印章,核銷早餐費「長達一年」,讓吳先生氣炸,提告吳導君偽造文書。
不過桃園地方檢察署在處分書上寫下,「當時被告(吳導君)因癌症接受治療中,很多事情無法親自處理,環保志工核銷事務,均委託謝姓里幹事幫忙處理,告訴人(編按:吳先生)離開環保志工隊時,因被告疲於治療,疏未告知謝姓里幹事。」最後不予起訴。

吳先生難以接受檢方不起訴處分,表示自己3月就離開,而吳導君7月才住院,這期間就已經遭盜用印章,聲請再議。但高檢署卻駁回,認為吳導君治療期間,正值吳先生離開環保志工隊前後,「衡諸常情,一般人罹患癌症,至接受手術治療期間,多有時間差距,尚難認被告(吳導君)主觀上有何行使偽造私文書之犯意。」

里長吳導君未妥善交接里務,且吳先生環保清潔日沒出現,卻還是疑似遭盜用印章核銷早餐費。多出來的補助,都去哪了?恐怕也只有里長團隊知道。

里長挨轟帶團出遊疏忽里務 本人喊冤「是里民想去」
記者實際致電吳導君查證,詢問是否有時常帶團出去玩一事,吳導君第一時間就問「難道我們不能辦旅遊嗎?」坦承有時一個月就會出門玩好幾次,說是因為「里民想去的地方不一樣」。而問到為何光是進香活動,就重複舉辦多次,她則回應「每個人的需求不一樣,所以我們才會盡量辦理不同活動。」

「有些是部分補助、部分自費,有些完全自費,並不是每一場都有補助。」吳導君否認出遊都使用公費,同時強調自己也是和里民繳相同的團費,「我們所有的單據都有保存,這些活動都是合法的。」
而針對是否有疏忽里務,吳導君則否認說:「現在手機這麼方便,我們出去玩又不是出國,而且大部分是當天來回,手機都能處理事務。」特別也提到,里民反應的路燈問題,已經和公所一同進行會勘,將會再處理。

吳導君也委屈表示,自己已經罹癌,為了里民才拖著病痛身體出遊。針對使用離職總幹事印章一事,吳導君情緒也十分激動,說因為官司疲於奔命,身體也跟著變差,表示「已經不起訴了」,沒有多做回應。

只不過里內產生不滿聲音,吳導君作風卻還是相當高調,本報截稿前兩、三天,依舊發現她在群組發布出遊資訊,還在社群裡和里民訴苦。到底里長頻繁帶里民出遊,是「怠忽職守」還是「里民服務」,恐怕里民和社會自有公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