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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兒子名義標購國有宅 富爸爸漏報贈與稅險挨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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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家人名義買房避稅,常常也難逃國稅局法眼,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於今(18)日例行記者會上公布一個案例,有位富爸爸替兒子在台北置產,購入總價約6000萬元,沒申報贈與稅,殊不知隔幾年仍被抓到,收到通知後趕緊補報,才免於受罰。

台北國稅局指出,先前檢視資料發現一筆特殊金流,在2022年時,有位爸爸用兒子名義,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投標,以總價6000萬元標得一件台北市的國有宅,當下還直接代付了投標保證金500萬元。

緊接著,總價6000萬元當中,這位富爸爸又多出了3500萬元,合計總共出了4000萬元,剩下2000萬元則由兒子貸款來繳付,標購買下這件不動產。

台北國稅局表示,由於是贈與不動產,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的規定,贈與稅部分用不動產的公告現值、評定價格來計算,因此不以總出資4000萬元總額計稅,而是依出資比例換算公告價值後,核算贈與金額為1,600萬元,扣掉免稅額計算10%稅率後,最後補課贈與稅額為135.6萬元。

國稅局人員表示,本案在查核發現後,先以輔導的方式通知納稅義務人,寄發輔導函請這位爸爸在10日內補申報,對方也如期、如實完成申報。

台北國稅局局長吳蓮英表示,不動產交易金額龐大,國稅局會從多元手段查核金流,即便是抱著現金到現場付款,也有辦法可以查到漏稅,提醒納稅義務人,若是以子女名義標購不動產代繳價款,應於取得產權移轉證明書次日起算30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贈與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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