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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荷包縮水!!!|東豐與后豐自行車道3/1起禁行微電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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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原警3/1起強力執法取締違規行駛與攤販確保旅遊品質。(圖/記者澄石翻攝)

【警政時報 江雁武/台中報導】

中市知名的東豐自行車綠廊與后豐鐵馬道將於3月1日起正式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以下簡稱微電車)行駛,違者將面臨新臺幣300至1,200元的罰鍰。此舉是繼潭雅神綠園道於2020年(109年)公告禁行微電車後,臺中市政府進一步提升自行車專用道的安全性與旅遊品質的措施。

東豐(東勢-豐原)與后豐(后里-豐原)兩條自行車專用道近年來廣受親子與遊客喜愛,沿線風景優美,吸引大量單車族騎乘。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於去(113)年4月12日召開說明會,針對是否禁止微電車行駛進行討論,與會單位均一致贊成禁行,因此市府交通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道交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規定,於今(114)年1月9日正式公告,確保騎乘單車民眾的安全。

維護單車族安全,臺中市擴大自行車道微電車禁行範圍。(圖/記者澄石翻攝)

過去,這些自行車道僅禁止汽車與機車進入,但由於部分民眾貪圖方便,仍有違規行駛的情況發生。根據統計,過去一年來,潭雅神、東豐及后豐自行車道上違規行駛的案件已達271件,警方依道交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6款開罰,罰鍰範圍為600至1,800元。隨著微電車禁行規範擴大,警方將加強巡查,確保自行車道回歸單車騎士專屬空間。

豐原警分局表示,3月1日起將配合臺中市政府公告,展開違規取締行動,違反規定行駛微電車的民眾,將依道交條例第7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以300至1,200元罰鍰。同時,警方也將加強對自行車道內違規攤販的取締,避免影響遊客通行與環境品質。截至去年,豐原分局已取締26件違規設攤案件,未來將持續維護自行車道的秩序。

東豐、后豐自行車道3月1日起禁行微電車,違者最高罰1,200元。(圖/記者澄石翻攝)

豐原警分局長林大為呼籲,東豐自行車綠廊、后豐鐵馬道與潭雅神綠園道都是適合親子共遊、享受自然的優質場域,民眾應遵守規定,勿存僥倖心態違規行駛微電車或擺攤,以確保自行車道的安全與舒適。警方將持續強化執法,為市民與遊客打造友善的騎行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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