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承武/專欄】
社會中金錢與物質常成為焦慮的來源,但真正的幸福在於如何平衡對財富的追求與內心的滿足。做到安貧樂道與不嫌貧愛富,需要理性面對金錢的意義、善於累積陰德,並從自身實踐中找尋平衡之道。
一、錢是責任,而非享受
金錢應視為支持生活的工具,而非生活的全部。幸福來自發現而非追求。設想自己在人世間真正需要的事物,理解金錢與幸福間的關係,便能更好地調整對金錢的態度。學會放下對金錢過度執著,反而能讓心靈更加自由。
二、累積陰德,找到心靈平衡
讓步與施予並非損失,而是積陰德、培養善緣的方式。善行不僅能讓內心平靜,還會讓身邊的人感受到更多的溫暖與支持,這是一種精神上的回報。與其爭奪得失,不如尋求共贏的方式,這才是長久幸福的來源。
三、財富自由在於心態
財富自由不在於金錢的多寡,而在於選擇適合自己的生活方式。簡單的物質需求與穩定的心態,足以讓一個人擁有從容不迫的幸福。例如,180萬元儲蓄可能不足以買豪宅,但對內心平靜與家庭和睦來說卻已經足夠。安貧樂道的生活,正是找到這樣的平衡。
四、善行是自我實現的方式
十四年來,透過公益行動持續幫助弱勢,讓許多人感受到來自社會的溫暖。真正的幸福,不在於錢多,而在於心清。善行不僅能幫助他人,還能讓自己體悟到生命的價值。這種以心換心的公益活動,是安貧樂道的最好實踐。
安貧樂道與不嫌貧愛富並非空談,而是基於正確的心態與行動。透過累積陰德、理性看待財富、堅持公益行動,每個人都能找到內心的平衡,實現幸福人生。
劉承武主任檢察官經歷:
1、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畢業
2、台北地檢署檢察官
3、國防部軍事檢察官
4、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5、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現職為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暨全國被害人權協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