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承武/專欄】
本人唯一的目標,是在檢察官的職位上堅持到最後一刻,直至生命終結。憲法第81條賦予檢察官終身職的尊嚴,讓我能將每一天都視作人生的最後一天,以此精神全力以赴,為受害者拼命,為正義而奮鬥。
我秉持「不成功便成仁」的信念,無懼失敗,只求被害者能得公道。這是一種心態的修煉:既然把每天都當作最後一天,便無所謂恩怨得失,也不會被仇恨和計較所困。然而,對每一個真正的被害者,我必定竭盡全力,以108種方式尋求解決之道,做到「空得失,不計較」,只為心安理得地完成使命。
雖然已到退休年齡,但轉行律師並非我所願。律師需要花費時間籌備事務所,而我更願意持續承接每月數百件案件,特別是最棘手的挑戰,以檢察官的身分發揮餘熱。轉換人生的舞台,留待來生再作規劃。
我堅信,弱勢群體更需要我的幫助。對於強者朋友,若其自身無需援助,我不會見他們,因為強者有能力過好自己的生活。但若強者遭遇更大的權勢或機構欺凌,我仍會挺身而出。助弱扶危、改變法律制度,才是我此生奮鬥的方向。
無論生命長短,我都將此生的志願、意願、發願貫徹到底。我的一生,便是為了助人、救人、感人、教人、度人。這種生命態度不僅不是「曲高和寡」,反而是為實現共贏善終的最佳途徑。
希望夥伴們能從以下經典中汲取智慧:北宋宰相呂蒙正的《命運賦》、袁了凡的《了凡四訓》、命理哲學的《紫微斗數》與《麻衣神相》。從中認識自己的命格與天命,進而改變命運。自然養生也不可忽視,可參考《黃帝內經》、《傷寒雜病論》、《千金方》、《本草綱目》,用智慧與健康活出無悔人生。
讓我們共同勉勵,不懈奮鬥,將心力傾注於改變社會與助人濟世,實現生命價值的終極目標。
現職為全國被害人權協會理事長
劉承武主任檢察官經歷:
1、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畢業
2、台北地檢署檢察官
3、國防部軍事檢察官
4、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5、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