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政時報 徐煜勝/新北報導】
新北市三峽分局三峽所所長謝英山與警員陳仲園於本(6)月16日擔服巡邏勤務時,於轄區三樹路98巷見一車輛停靠可疑,遂繞回盤查,發現該黑色賓士自小客車懸掛失竊車牌,正巧車輛有幾名男子在路旁聊天,故員警上前詢問車輛車主爲誰,其中一名50歲吳男主動承認爲其駕駛並持有,吳男表示因其日前酒駕遭吊扣車牌,故懸掛另一車牌。

經警方查驗身份,發現吳男具有毒品、槍枝前科,故警方經吳男同意後對其車輛、包包進行搜索,赫見其車輛副駕駛座上的包內藏有用襪子套住的手槍一把、子彈6顆(其中一顆爲啞彈)、菸盒中藏0.7克的海洛因一包,警方當場通知鑑識人員前來初步檢驗槍枝構造,經初驗確定爲改造槍枝槍管貫通,遂對吳男當場逮捕回派出所偵辦。

經警方將該槍、子彈送鑑識中心初鑑爲「具有殺傷力」,據吳男表示,該車輛車牌爲其友人交付,吳男並不知情原來該車牌是竊取而來,其當時正欲交易毒品,故身藏槍枝防黑吃黑,卻遲遲等不到買家,沒想到警方先找上門來,大嘆倒楣!警詢後全案依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及贓物、毒品等罪嫌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

據了解,吳男日前就已遭指控於新北地區經營槍枝改造工廠,將模擬槍改造成具殺傷力槍枝,遭刑事局中打、林口分局組專案小組前往鶯歌區據點攻堅,當場查獲改造槍ㄧ枝及子彈6顆,復於住處查扣子彈8顆、槍彈零件ㄧ批及電動鑽床、槍枝改造工具等證物。

據警方發現,吳男黑色賓士車輛前擋風玻璃上竟掛有一張媒體身份的證件,疑似吳男自行偽造該證欲用其假裝媒體身份以利躲避警方查驗。

據悉,目前槍枝擊發動力分爲火藥跟空氣兩種,查獲後皆由地方警局鑑識中心做初驗,其中火藥槍地方警局初驗後需送往刑事局作進一步鑑定後才會有鑑定書,而空氣槍則由地方警局鑑定後即可,自109年開始國內修法納管操作槍,並將改造槍刑度提高與制式手槍同刑度,警方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