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鈞宇/臺北報導】
民眾於日前上傳一段有人在北車市民大道上演大法師影片,經查中正第一分局忠西所於110年11月16日19時50分接獲民眾報案稱「有人站在路中間」,員警到場時,車道上已無前揭反映情事。
後續經調閱現場路口監視器畫面,確實有一名男子裸上身於車道上跳舞,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4款「行人於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者,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
中正第一分局已調閱監視器鎖定該男子,將持續查證違規人身份後依職權舉發。警方也在此呼籲,民眾在道路上駐足、停留等行為,會影響用路人安全,切勿以身試法 。